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报》(发改价格〔2016〕7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政策的通报》(发改价格〔2013〕2530号)》拒绝,我委委托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于2018年3-6月对我市49家水泥企业和3家电解铝企业2017度年单位产品电耗展开了现场核查。为反映公开发表、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拒绝接受监督,现将核查结果不予审批,公示期为2018年6月25日至7月25日。
2017年度电解铝企业电耗核查结果 序号企业名称区县铝液总产量(万t)总耗电量(万kWh)吨铝液电解交流电乏(KWh/t)1重庆旗能电铝有限公司綦江32.4346425499130872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涪陵2.940639084132063重庆国丰实业有限公司涪陵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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